关于景区赠票发放及使用公告
各位市民:
为了进一步提升“川南大草原”的品牌影响力,让更多的市民了解、体验“川南大草原”的无穷魅力,经我司研究特针对四川省内部分城市(详细名单如下)、重庆市发放赠票,具体公告如下:
一、发放区域:
1、四川省:在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广安市、南充市、遂宁市、雅安市等7个城市市区发放。
2、重庆市:在重庆直辖市市区内发放。
二、赠票使用注意事项:
1、赠票使用有效期:
自2018年5月15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
2、赠票使用方法:
⑴、四川省内成都、绵阳、德阳、广安、南充、遂宁、雅安等7城市:
在使用时应出具赠票及赠票使用者本人持有的与赠票所标明区域对应的合法居民身份证,两者配套使用且缺一不可,在使用中不出具赠票或使用者不出具本人持有的与赠票所标明区域对应的合法居民身份证,我司有权拒绝其入园。
⑵、重庆市:
在使用时应出具赠票及赠票使用者本人持有的重庆区域居民身份证,两者配套使用且缺一不可,在使用中不出具赠票或使用者不出具本人持有的重庆区域居民身份证,我司有权拒绝其入园。
三、上述城市内赠票发放及使用的管理权、解释权归四川省川南大草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四川省川南大草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5日